黑龙江种好廉政“责任田”
发表时间:2014-07-17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盛集体约谈了部分市(地)和省直部门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龙煤集团、大兴安岭林管局等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典型案件,以案为鉴再次对遏制腐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据统计,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9760件,立案8820件,处分党员干部9336人。

  围绕“明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黑龙江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明确提出要做到守土有责、省级领导带头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省委向13个市(地)、2个省直管县(市)的党政一把手和90个省直部门的95名党政“一把手”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从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等10个方面,明确责任内容,提出履职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结合实际,通过签订责任书(状)、建立责任区等方式,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从严管理,强化担当,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黑龙江制定出台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规定,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累计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317个;开展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大事项试点,促进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坚持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构建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形成了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监督的常态化制度体系。去年以来,全省共开展廉政谈话9856人(次),诫勉谈话2510人(次),函询413人(次)。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在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黑龙江创新方式方法:第一次全部由省委常委带队下去检查,第一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第一次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向“两委委员”述职述廉,第一次带着问题线索约谈省管领导干部,第一次把检查考核结果公开通报,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和震动——这次检查考核历时一个多月,共对13个市(地)、2个直管县(市)、40个省直部门、14所高校等69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将检查情况向69个单位逐一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将检查考核民主测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被检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逐一反馈,对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提醒警示;对民主测评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8名领导干部,由省纪委领导进行约谈。(记者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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